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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 商丘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中心 【郑州林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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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18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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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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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原料库、产品加工场所、产品包装场所、成品库、检验室、危险品仓库等生产用房。
应有与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用房,其净高不得低于3米,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生产用房仅指生产车间,不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更衣间、缓冲间以及检验用房。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与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备和设施。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受理窗口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a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行政管辖;

b申请事项是否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c是否按《业务办理告知单》完整提供下列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的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食品生产许可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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